温人大〔2024〕29号
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叶文彬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为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各项改革、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较为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符合我市实际情况。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针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及专题询问相关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跟踪落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深入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专题询问涉及的问题进行销号整改,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对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国有企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跟踪督查,提高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研究,剖析屡审屡犯问题原因,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屡审屡犯问题反复发生。对审计查出问题较多、问题金额较大的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再审计,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体现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部门单位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根源,落实最严整改措施,强化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和建章立制,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 二、加强风险防范,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开展更全面、更深入、更有效的审计监督,做到精准“查病”,有效“治已病、防未病”,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对地方债务风险,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监测机制,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穿透式审计,推动优化地方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对金融领域风险,要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机制,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防范化解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信贷资金审批等风险。对国有企业管理风险,要督促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机制,深化国企改革。对专项资金套取补助、国有资产流失、政府采购围标串标、财政资金闲置浪费等违法违规现象,要加大审计力度,对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对相关制度漏洞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弥补和完善。 三、加强贯通协同,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加强审计与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汇聚专业监督优势,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审计工作与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财政资金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重大项目资金安排、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专题培训机制,依法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审计业务培训,强化部门财经意识、法纪意识和能力建设。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审计成果服务高质量发展。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12月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专题询问提出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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