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办〔2024〕23号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人大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人大开发区联络处: 为进一步扩大温岭人大工作的影响力,更好发挥温岭人大系统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将《温岭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温人大办〔2022〕38号文件《温岭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评比办法(试行)》同时停止执行。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温岭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各开发区人大联络处。 二、管理周期 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目标任务 (一)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 1.信息报送: 办公室:(1)负责市人大机关信息通稿、报送,负责收录、筛选各镇(街道、开发区)和“一府一委两院”报送的信息,每年向上级人大各信息载体报送信息250篇以上(内容相同的稿件计1篇,以下同);编辑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90期以上。(2)每年在《浙江人大信息》录用6篇以上,在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录用6篇以上,在浙江人大网录用6篇以上,省级信息达标分为1800分;在《台州人大信息》录用8篇以上,在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录用50篇以上,在台州人大网录用15篇以上,台州市级信息达标分为6000分。(3)办公室联系工委的工作人员信息达标分为500分(含工委信息得分),其他办公室工作人员信息达标分为150分。 代表工委、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农业与农村工委、城建环保资源工委、预算工委、社会建设工委:(1)每年通过办公室向上级人大报送信息10篇以上(其中经验性信息3篇以上)。(2)省级录用1篇以上、台州市级录用2篇以上,信息达标分为300分。 2.宣传报送:鼓励机关干部在各级报纸、期刊、电视台和新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新闻作品,各委办每年报送典型外宣报道材料3篇以上(其中理论文章1篇以上、通讯类1篇以上),台州市级以上录用1篇以上,宣传达标分为100分。 3.微信推送要求: (1)做好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是全市各级人大展示工作成果的平台,人大机关各工委实行“轮值制”,每月围绕一个主题,对各自亮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提供文字材料和图片,在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并做好朋友圈推送和转发工作。办公室要做好阅读量统计,定期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并适时进行通报。 (2)为提升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推文的有效阅读,各委办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应积极推送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以及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有关我市发布的相关内容。 (3)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层正股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应积极宣传转发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信息,宣传转发量全年进行统计,并不定期抽查。 (二)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各开发区人大联络处 1.信息报送:每年通过办公室向台州市级以上报送信息10篇以上(其中经验性信息5篇以上),录用2篇以上;向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十大博彩公司_澳门线上博彩¥网络平台报送信息12篇以上,录用8篇以上;信息达标分为800分。 2.宣传报送:鼓励各镇(街道)人大在各级报纸、期刊、电视台和新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新闻作品,每年报送典型外宣报道材料5篇以上(其中理论文章1篇以上、通讯类1篇以上),宣传达标分为200分。 3.微信推送要求:为提升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推文的有效阅读,各镇(街道、开发区)人大要广泛发动代表推送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相关发布内容。各镇(街道)人大投稿录用的文章阅读量进行梯度赋分(具体见微信公众号计分标准)。 4.鼓励各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参照各镇(街道)人大报送信息、宣传作品。 四、计分标准 (一)信息工作计分标准 1.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浙江人大信息》录用的,专刊信息计400分,标题信息计200分,简讯、综合编发的信息计100分;浙江人大网(指浙江人大网首屏,不包括浙江人大网属下的子频道)录用的计100分;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录用的计100分。信息得到省领导批示的在原有基础上翻倍计分。 2.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台州人大信息》录用的,专刊信息计200分,标题信息(包括法治聚焦、监督要情、代表工作、基层人大、工作交流等栏目)计100分,信息短波计50分;台州人大网录用的计50分;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录用的,每篇阅读量500以下的推文,计50分;每篇阅读量500—1000之间的推文,计60分;每篇阅读量1000—3000之间的推文,计70分;每篇阅读量达到3000及以上的,计100分。信息得到台州市领导批示的在原有基础上翻倍计分。 3.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录用的,每篇阅读量500以下的推文,计30分;每篇阅读量500—1000之间的推文,计40分;每篇阅读量1000—3000之间的推文,计50分;每篇阅读量3000—5000之间的,计60分;每篇阅读量达到5000及以上的,计80分。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层正股级及以下干部职工)、顶岗人员微信编辑每期记5分,照片每张计5分,三张以上计10分。 4.十大博彩公司_澳门线上博彩¥网络平台“要闻”栏目录用的经验类信息计20分,其他栏目录用的动态信息计10分。 5.鼓励各委办、各镇(街道、开发区)人大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工作理论征文评选活动,分别计分如下:在浙江人大相关评选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00分、800分、500分;在台州人大相关评选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00分、300分、200分;在温岭人大相关评选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00分、150分、100分。在其他评选活动中获奖的,参照级别酌情计分。同一论文重复获奖按得分高的计算,不重复叠加。 6.各镇(街道)人大派员到市人大常委会信息顶岗的,每人每周计50分。 7.合作完成的信息稿件,按一半统计分数或篇数。内容相同的信息被不同信息载体录用的,按得分高的计算。 (二)宣传工作计分标准 1.《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国家级媒体录用的计500分;客户端录用的计200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国人大》录用的通讯计500分,简讯、综合编发的信息计200分;中国人大网录用的计200分。其他国家级媒体或刊物、《学习强国》上录用的作品计200分;客户端录用的计100分。 2.《人民代表报》头版录用的通讯作品(含重点报道)计400分,其他版面录用的通讯作品或3000字以上理论调研文章计200分,其他作品计100分。《人大研究》录用的理论调研文章计400分。 3.《浙江日报》头版、浙江卫视新闻前三条录用的计400分,其他作品计200分;潮新闻客户端、中国蓝客户端录用的计100分。《浙江人大》录用的通讯作品或3000字以上理论调研文章计200分,其他作品计100分。其他省级媒体、报刊、电视台录用的计100分,客户端、网站(不含浙江人大网)录用的计50分。 4.《台州日报》头版、台州电视台新闻频道前三条录用的计200分,其他作品计100分;望潮新闻客户端录用的计50分。《法制与监督》录用的通讯作品或3000字以上理论调研文章计100分,其他作品计50分。其他台州市级媒体、报刊录用的计50分,客户端、网站(不含浙江人大网)录用的计20分。 5.温岭发布微信公众号录用的计50分;《温岭日报》、温岭电视台录用的计25分;掌上温岭客户端录用的计10分。各新闻单位的作品在本单位媒体上录用的不计分。 6.鼓励各委办、各镇(街道、开发区)人大积极参与人大好新闻评选活动,在各级人大好新闻评选中获奖的,分别计分如下:获得全国人大好新闻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000分、1500分、1000分;获得浙江省人大好新闻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00分、800分、500分;获得台州市人大好新闻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00分、300分、200分;获得温岭市人大好新闻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00分、150分、100分。在其他评选活动中获奖的,参照级别酌情计分。同一作品重复获奖按得分高的计算,不重复叠加。 7.宣传作品得到各级领导批示的,在原有基础上翻倍计分。 8.合作完成的宣传稿件,按一半统计分数或篇数。内容相同的稿件被不同宣传载体录用的,按得分高的计算。 五、制度保障 (一)完善报送体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全体参与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要完善信息员联系沟通平台,建立信息员微信群,组织好信息员专题学习培训。各工委要确定1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宣传信息工作。要规范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工委、各镇(街道)向各级人大信息载体上报送的稿件,统一通过投稿群发至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向上报送。 (二)强化录用通报。办公室对各单位在各级人大信息载体上投稿、录用和得分情况,每半年度在有关载体上进行排名和通报。通报的投稿统计,以办公室收到的稿件为准。宣传稿件不纳入通报。 (三)建立协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要主动通报相关活动信息,有重要新闻线索的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建立市人大机关与各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多途径、多形式交流宣传信息工作,共同提高全市人大系统宣传信息工作整体水平。 六、结果运用 办公室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根据得分多少进行考核。根据各镇(街道)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综合得分情况、各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年度镇(街道)综合考核人大宣传信息部分进行赋分(见考核办法),未完成的按比例或酌情扣分。同时,将宣传信息工作情况,作为市人大机关中层正股级及以下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年终通报考核排名,确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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