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十大博彩公司_澳门线上博彩¥网络平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442件,办结33299件,同比分别下降13.69%、9.43%,连续两年收案稳步下降,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33件,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97件。 一、围绕中心助推发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平安温岭美丽温岭建设。新收各类刑事案件1947件,审结2028件,同比分别上升1.75%、9.68%,判处罪犯3146人,其中判处未成年犯40人。坚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结涉黑恶案件53件196人,判处以王龙为首的17名黑势力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七个月不等,判处“4·26”特大网络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吴永杰有期徒刑十五年,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坚持推进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化审判,落实案件督办及院庭长办案机制,院长带头办理4件10人,确保对黑恶犯罪打准打实;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判处财产刑201人2980余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审结杀人、伤害、强奸、涉毒涉赌、“两抢一盗”犯罪案件769件1194人。依法严惩危害民生领域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1件63人,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5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受贿及渎职犯罪案件15件15人。注重教育与挽救相结合,对1054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适用缓刑。坚守罪刑法定原则,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诉9件,改变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罪名12件。加强诉权保障,为774名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全力护航活力温岭幸福温岭建设。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124件,审结15583件,同比分别下降12.62%、15.17%。把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民商事案件可调撤率80.80%。以“和”为本推进家事审判,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26件,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更多司法温情。以“稳”为重推进涉民生审判,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924件,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以“信”为基推进商事审判,审结买卖、借款、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7648件,有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坚持服务“三农”,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类涉农纠纷案件20件,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监督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全力推动法治政府法治温岭建设。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59件,审结248件,同比分别上升64.97%、68.71%,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69件,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7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3件,准予执行率100%。继续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合力共建法治温岭。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调解行政争议案件40件,同比上升207.69%,保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 攻坚克难破解执行难题,全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收执行案件14005件,执结案件15331件,同比分别下降21.23%、10.71%,执行到位金额14亿余元。出台《关于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努力巩固和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全力提升执行质效,案件执结率90.61%,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加大执行力度,累计冻结存款9500余万元,查封房产、车辆5400余件次,腾空房屋473处。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03人,限制高消费12969人,纳入失信黑名单11975人,司法拘留875人。严厉惩治拒执行为,移送公安侦查12人,已判刑6人,形成打击拒执的强大震慑力。加强执行创新,全省首推“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不动产询价机制在全省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二、忠实践行司法为民,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 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当场登记立案率97.53%。积极推广新型便民立案方式,网上立案13025件,延伸立案368件,跨域立案97件。深化移动微法院推广,通过移动微法院送达文书15812份,交换证据912次,在线调解162起,实现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在线召开。在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新成立10个“巡回智慧法庭”,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以人民法庭为“桥头堡”积极推进诉源治理,相关工作在法治文化与法治中国论坛上作经验介绍。继续深化“1+N+X”诉调衔接工作,制定民商事简案委托调解操作规程,分流至市调解委成功调解888件。继续深化诉调线上对接机制,通过ODR平台调解案件3425件。继续深化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委托人民调解促成刑事和解102件,被害人方获得经济赔偿2000余万元,当事人服判息诉率100%。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阳光驿站亲情工作室”品牌建设,继续深化合适成年人制度,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发挥审判活动对优化社会治理的影响力,及时发送司法建议19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法律咨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57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11件,居全省法院首位,微信公众号获评“浙江政法微信法院系统十强”。积极提供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6.1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85万元。 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高效服务“两抓年”活动 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平台。出台《关于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构建依法精准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贯彻“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建立民企分类评估机制,避免超标的、超范围处置涉案财物,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的不良影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9件,以专业化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布《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建议“30”条》,就涉企法律事项提出建议和提示,帮助企业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妥善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0件,有力防范金融风险传递。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推动建立公检法联合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协作机制,移送公安侦查32件,予以民事惩戒18件,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27.99%。 府院联动推进破产审判。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导向,健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审结破产案件28件。大力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简易程序适用率61.82%。深化涉企风险防控和破产司法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对4家社会影响大的破产企业重整方案进行预审和完善,提高重整方案的可行性。深化“资质与股权”适度分离破产重整模式,促成温岭呼吸病医院破产重整成功,得到上级法院高度肯定。 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第四批次员额法官遴选,确定和晋升法官等级32人次,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以“去行政化、服务审判”为目标,将19个内设机构缩减至12个,并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强化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入额院庭长办结案件占员额法官办案数的45.41%。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对“4+1”类案件的监督管理,院庭长提起监管150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功效,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确保法律适用统一。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315件,召开庭前会议160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4件,证人、侦查人员出庭44件49人。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合公检司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92件512人。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行离婚纠纷诉前冷静期制度,促成92名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撤回诉讼申请。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动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一体化办案1919件。不断深化“互联网+司法公开”新模式,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2000余份,开展网上庭审直播11000余次,累计在线观看814万余人次。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随案扫描率100%。全面启动电子送达,原告电子送达率99.67%。深化庭审记录改革,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审理案件,自动生成庭审笔录11000余份。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 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党建业务知识竞赛,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印发《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让党支部在干部提拔选任、法官入额以及工作考核评比中有更大的发言权。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共涌现台州市级以上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9人。 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稳步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员额法官考评体系,合理分解各项质效指标,将评定结果纳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认真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重点对发改、长期未结、信访投诉等案件开展集中评查,梳理各类问题12个,并落实整改。提高业务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组织55批次151名干警参加各类培训。注重调查研究,完成省级以上调研课题3项,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发表、获奖94篇次。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牢固筑立廉洁防线。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依法履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正风肃纪。注重廉政教育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22次。出台《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廉政风险常态化督查机制,开展干警因私出国(境)情况、“违规经济活动”等自查自纠活动,不断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加大司法巡查力度,严肃会风会纪、“三大窗口”纪律,通报违规情况26例。 六、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持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坚决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自觉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开展工作,认真办理议提案3件,主动对重点督查议题进行自我检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出席新闻发布会,不断拓宽代表委员联络渠道。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4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296件,参审率100%。落实法官律师互评工作,合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司法热线、“两微一网”等监督渠道,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和司法为民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需进一步转变,服务发展、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离切实解决执行难还存在不少差距,还需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四是个别干警的司法作风、审判纪律需进一步改进,司法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出了动员令,疫情这场“大考”更是将治理现代化摆在了更加关键的位置。我们深刻认识到,唯有扛起助推我市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司法担当,才能在推动新时代温岭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更大的司法作为。我们决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市委“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决策部署,聚焦我市经济领域、生态领域、社会领域 “三大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聚焦经济领域治理,大力支持“产业革命”,密切关注我市重点行业和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复工复产有序推进,让发展更具活力;聚焦生态领域治理,大力支持“环境革命”,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让城市更为美丽;聚焦社会领域治理,全力助推基层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生活更加幸福。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十大博彩公司_澳门线上博彩¥网络平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化“四项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工作发展更具活力、城市更为美丽、生活更加幸福的新温岭和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疫案件,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平安温岭建设。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把服务保障“两抓年”的系列举措落到实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健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温岭建设。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是立足司法公正,以更高质量提升司法效能。大力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县域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领域的全覆盖和再深入。深化“一庭一品”建设,充分发挥巡回智慧法庭成效,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立审执兼顾,探索守信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聚焦改革创新,以更高标准推进法院发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官考评等质量保障长效机制,促进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继续推进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行为。继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发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化应用成效,全面推广无纸化办案办公。 四是坚持从严治院,以更高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现主题教育和各项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法院队伍核心战斗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目标新定位召唤实干、激励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发展更具活力、城市更为美丽、生活更加美好的新温岭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有 关 图 表 图1:2015-2019年我院收结案情况 图2:2015-2019我院法官年人均结案情况 图3:2019年我院收案类型分布情况 备注:以上收案不包括旧存4794件(其中:刑事案件旧存161件,民商事案件旧存1691件,行政案件旧存26件,执行案件旧存2914件,司法救助及其他案件旧存2件)。 图4:2019年我院结案类型分布情况 附件二 有关用语说明 1.“4·26特大网络套路贷”(见报告第2页第8行):2018年6月1日,市公安局在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协调指挥下,组织400余名警力在福建省福州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了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246人,摧毁了以吴永杰为首的“4·26特大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2019年10月19日,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吴永杰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万元。 2.民商事案件可调撤率(见报告第3页第4行):指按照全省法院统一标准,民商事一审调撤案件占民商事一审可调撤案件结案数的比例(不含公告送达缺席判决案件)。 3.继续执行责任保险(见报告第4页第9 - 10行):为打击部分被执行人滥用执行异议制度拖延执行程序、企图逃避责任的现象,市法院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开展合作,在全省率先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 4.不动产询价机制(见报告第4页第10行):为进一步加快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效率,市法院于2017年联合市税务部门出台《关于对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展询价的会议纪要》,将评估机构提供评估价改为从地税部门获取计税基准价,以询价结果作为网拍评估参考价。2019年,该询价方式共为当事人节省评估费448.07万元,平均评估耗时从普通委托评估的1-3月缩减至10分钟,财产处置效率显著提高。 5.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9 - 10行):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作出工作部署,旨在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6.移动微法院(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6行):利用微信小程序的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使群众在微信端与全市法院互联互通,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参与诉讼。目前移动微法院已经具备网上立案、查询案件、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余项功能,实现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 7.巡回智慧法庭(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3行):指统一设置于乡镇综合治理中心的巡回法庭,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在线智能平台,可以实现自助立案、自助查阅、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审判、在线执行、在线咨询、在线培训等八大功能。 8.“1+N+X”(见报告第5页第2行):“1”是指在人民法院设立诉调衔接中心,对接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N”是指在各乡镇街道设立调解工作站;“X”是指整合全市众多的行业性、专业性等人民调解组织及特殊主体的特邀调解等调解资源。该机制将大量纠纷分流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使司法调解的权威性和人民调解的便捷性相得益彰。 9. ODR平台(见报告第5页第4行):全称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是全国首个纠纷线上多元化解平台,具有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五大服务功能,通过递进式、漏斗型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模式,方便群众在线上自主、快捷、高效、低成本地“一站式”解决纠纷。 10.阳光驿站亲情工作室(见报告第5页第7行):为规范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市法院联合市关工委设立阳光驿站亲情工作室,选任富有爱心、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有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经验的公益人士作为合适成年人常驻工作室。合适成年人依法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帮教等职责,并在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缺席庭审时,由其作为诉讼参与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 11.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3行):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由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统一司法标准,确保审判质量。 12.“资质与股权”适度分离破产重整模式(见报告第6页第12行):指在债务人股权无法拍卖或无人买受的情况下,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招募投资人对债务人进行注资,在投资人按照与管理人达成的投资协议注入资金后切断投资人与债务人债务之间的联系,进而达到维持债务人主体资格和资质、保留债务人主营业务的目的。该模式在温岭呼吸病医院破产重整案中进行适用,并取得良好成效。 13.“4+1”类案件(见报告第6页倒数第3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属于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4类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台州中院再加一类,即台州法院清廉司法风险防控系统提醒的触犯中、高风险节点的案件。 14.离婚纠纷诉前冷静期制度(见报告第7页第6行):离婚案件立案时,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产生纠纷的原因、矛盾激烈程度、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暂缓立案并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其中一方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并明确表示不同意冷静期、涉及家庭暴力等重大婚姻危机的案件不适用冷静期制度。 15.“三个建设年”(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8行):2019年3月8日,省高院出台《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旨在以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四项建设”,兑现“三项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6.“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见报告第10页倒数第1-2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浙江省委政法委决定从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围绕执法司法理念更加正确、执法司法行为更加规范、互相配合制约更加到位、干警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等5个方面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政法机关核心战斗力,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7.“四项建设”(见报告第11页第1行):2018年,省高院党组提出要大力加强“四项建设”,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不断提升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和能力水平;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不断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不断夯实全省法院工作的根基。
|